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和现行教师法相比,《修订草案》由43条扩充至57条,在总则、权利与义务、资格和准入、聘任和考 ...
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和现行教师法相比,《修订草案》由43条扩充至57条,在总则、权利与义务、资格和准入、聘任和考核、培养和培训、保障和待遇等章节均有相应调整。 如何提高教师地位、建设现代化教师队伍?保障教师哪些权利?怎么保障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甚至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修订草案》对此作了回应。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小学教师学历门槛应考虑农村实际《修订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该规定引发热议。 现行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的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修订草案》将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由原来的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的专科毕业提升到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 近年来,我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目标、新任务。比如,2018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2019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发展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优质教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等目标。 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罗爽认为,《修订草案》第十六条的规定契合国家在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长远布局和目标。 今年10月21日,教育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时介绍,1993年至2020年,我国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从84.7%提高到99.98%,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从59.9%提高到99.89%,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从51.5%提高到98.79%,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占比从2.8%增长至85.75%,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0.18%增长至66%,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占比从不到1%增长至11.47%,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从1.70%增长至27.75%。 “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0.18%增长至66%,这说明我国教师学历水平在不断提高。”罗爽说,目前,我国教师学历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从原来的“本科、专科、中等师范”到目前的“研究生、本科、专科”的结构转变。 但温州大学教授朱家德认为,《修订草案》第十六条的规定,特别是对小学教师学历要求从中专一步跨越到本科的规定,既使不同学段间的学历要求区分变得不明显,也会对专科生就业问题产生一定影响。 朱家德认为,对教师学历门槛提高符合我国现代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发展方向和趋势,但不能忽视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 今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普通小学15.80万所,教职工人数596.63万。小学教学点9.03万个,小学教学点专任教师人数有35.82万。 “相当于现有农村小学教学点平均只有4个专任教师。”朱家德认为,农村小学教学点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和重点在于有更多愿意来、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如果按照《修订草案》要求小学教师学历为本科,那么要考虑小学教学点是否有长期稳定的师资队伍。建议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小学教育工作情况下,考虑让专科生成为兜底人选。 教师资格证制度设计有待细化教师资格证是进入教师队伍的敲门砖。《修订草案》对不同学段的学历要求,成为获取教师资格的重要一环,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中小学(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专业课(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等类别。 朱家德认为,根据教育对象划分教师资格证等级,会降低教师资格证的含金量,可以考虑统一各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的学历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的晋级制度。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医师法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 “对比可见,医师法设置了报考条件,但最终专科生、本科生拿到手的执业医师证书含金量是一样的,并不是根据工作单位来确定资格证书等级,而是根据教育教学能力及聘任岗位来确定教师资格证书等级。”朱家德说,提高教师资格证含金量可以间接提高教师群体社会地位。 《修订草案》第二十条规定,对教师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定期注册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学校进行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失效,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罗爽认为,制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除建立严格的教师考核制度、保障教育教学水平外,还应凸显该制度促进教师自身发展的功能,以及考虑与教师职务制度、晋升制度相衔接的问题。 此外,对“教师资格证书失效,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定,罗爽认为《修订草案》并未明确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不合格之后的具体法律后果。“定期注册不合格,教师不能再教学之后怎么办?教师是转岗还是直接退出学校?这会给教师带来很大不确定性,不利于教师队伍稳定。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手中定期注册的权力该如何合理限制以充分保障教师权利,需进一步细化。” 教师获得薪资的基本权利和薪资水平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现行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受访专家表示,多年来,教师群体非常关心薪资水平问题,尤其关注与公务员薪资水平比较情况,这也是能体现教师群体地位的重要标准。 《修订草案》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单位缴费、津贴以及奖励、培训等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值得注意的是,《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还规定,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罗爽认为,《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将教师工资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是一大亮点。 保障教师权利和地位提升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提升教师地位。《修订草案》在总则中规定,坚持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要求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维护教师队伍形象,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风尚。 《修订草案》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保障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安排教师从事学校以外的执法、执勤或者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2019年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 罗爽认为,《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等内容,但在第九条教师享有基本权利中并未有与此相对应的规定。“如果在教师基本权利中,明确教师具有‘拒绝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的权利’,对教师来说是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双层保障,更有利于教师履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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